保險二三事, 保險軼事, 強制險, 法規條款, 產險

【你不能不知道的冷知識:強制險的由來】每年繳的保費不是為了賺錢,而是保護身邊的人,真實原因揪心又感人

Last Updated on 2022 年 12 月 27 日 by elaine

我們都知道,不管是買汽車還是機車都要保強制險。但是你知道嗎? 台灣雖然從民國46年就已經規定要汽車要投保責任保險,但一直到民國85才真正立法規定。為甚麼過了這麼久才正式立法? 這中間發生了甚麼事,讓一位母親將喪子之痛轉化成無私的大愛。

故事源自於一位母親柯蔡玉瓊和他的長子柯重宇。

平凡家庭的悲傷橫禍

柯媽媽只有小學畢業,平常從事剖蚵、縫補衣服等工作,跟一般的家庭一樣平凡卻安樂的生活。

民國78年,即將從研究所畢業的柯重宇,在學校附近的產業道路被違規駕駛的聯結車從後方輾過,把他捲到車輪下,當場斃命。得知消息的柯媽媽花了兩個小時,從台南趕到台中,看到裹著白布條的兒子當場昏了過去。

我用「行情價」收買你的悲劇

強忍著喪子之痛,柯媽媽向肇事的聯結車公司討公道,但公司代表人表示撞死人這種事情稀鬆平常「壓死一個算什麼?十個八個都在押了,更何況只有一個。」還說「我們經營二、三十年的車行,常常撞死人,好像在吃飯一樣!」

當時的車行代表人跟柯媽媽說「那一天我們才壓死兩個,也是大學生,一個二十萬,妳兒子是研究生,三十萬要不要拿,不然就去告;妳去告也是拿雞蛋碰石頭而已,台灣全省有勢力的包括我不會超過五個。」討價還價的過程中,柯媽媽發現,運輸界車禍傷亡是有產業公定價的,原來一位死者最高就是80萬,而且大部分都會選擇和解。

當時一般人很少跑法院,畢竟流程繁瑣,也不一定能勝訴,所以車禍通常透過私下和解,如果和解不成才會跑法院。但再多的錢,也換不回兒子的生命,柯女士當然不能接受這樣的條件,看到對方就像沒事一樣打發自己,內心自然充滿憤恨。她曾經想過要復仇,也想過玉石俱焚。然而這時兒子托夢給他。

柯重宇安慰母親,並要她放下仇恨,為台灣人立一個法,保障所有人的生命安全。

強制險的立法精神

柯重宇事件之前,台灣雖然有「汽機車第三責任險」,但當時法規並沒有強制每為駕駛人都要投保,所以很多車禍死傷,根本求助無門。柯媽媽的目的,是希望法律可以強制每台車的每位駕駛都投保強制險。

如果肇事的車主有保強制險,就可以用保險的方式補償受害者,至少讓受害者與他們的家屬可以獲得賠償金。但法規的推動何嘗容易,柯蔡玉瓊只有小學畢業,更不用說立法的流程和知識。不擅長寫字的柯女士,憑藉字典一字一字拼湊一封封的陳情書,努力走訪一個個車禍受害的家屬,最後組成「中華民國車禍受難者救援協會」。

協會在短短半年內,收到超過500封受害者家屬的來信,柯媽媽立志要為受害者們討回公道。他們先是在交通部和財政部兩邊跑,透過絕食抗議、抬棺、辦法會等活動引起更多人關注車禍賠償的議題。
終於在1992年,財政部通過「強制汽車責任險法」草案。草案的內容是將強制險採行「限額無過失主義」,意思是當車禍發生時,無論過錯是哪一方,死傷者都可以獲得賠償。此外草案也擬定設置「特別補償基金」並將「機車列為強制投保車輛」。

四處陳情,卻飽受威脅

雖然草案通過了,但並不是總是那麼順利。在1992年,草案由行政院審議通過,進到立法院,就再也沒在進展,為什麼會這樣呢?

當時強制險在台灣是很新的法案,很多問題尚待釐清,例如保費費率如何計算、該由保險公司自辦自營、還是讓政府公辦公營?

而這些都不是最巨大的難題。由於「強制險法」牽涉的是當時運輸業的利益,他們擔心法案一但通過,必須承擔巨額的保費,因此百般阻撓。柯媽媽只好自己開時學習議事規則,並在各個廣播電台主持節目,自己觀察到的「國會亂象」分享給聽眾。這種舉動自然引發某些利益團體的不滿,在立委向電台施壓後,柯媽媽主持的節目被迫停播。

由於交通部某些委員與運輸業內在的諸多團體關係密切,不少立委視柯媽媽為眼中釘,也讓她的生命安全受砂石車業者的威脅。

但柯蔡玉瓊並沒有放棄,在她的堅持下,草案於1994年完成一讀,翌年進入二讀,到1996年11月開始逐條討論。

正義或許會遲到,但從不缺席

從柯女士奔波,到議院三讀通過「強制汽車責任險法」,總共耗時八年。至今柯媽媽仍持續參與相關的會議,並到立法院監督車險款項的運用,也會定期作出檢討報告,因為她覺得:「是我立法害大家要交車險的錢,所以我有義務要監督這些錢的運用。」而她也認為,自己監督車險的運作,就像是在延續兒子的生命。

定期繳納強制險,保護身邊我們所愛的人

現在我們知道了,車牌上的強制險貼紙的由來,那是一位母親,用她對兒子的思念轉換成無私的愛保護大家。

最後提醒大家,強制險已經納入法規,每年都要定期續約,如果被抓到沒有繳交強制險,是會被罰錢的唷!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

157 次瀏覽